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
产生背景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正式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并要求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国家宪法日“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12月4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沈德咏的领誓词为:“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更多内容,请关注河北石家庄律师梁保东团队微信公众订阅号。
公众号名称:河北石家庄律师梁保东
微信号:lbdlawyer
官方微博:http://t.qq.com/sjzlawyer
法律微社区:http://m.wsq.qq.com/256299950
河北石家庄律师梁保东团队办案心得:1.事先防范法律风险,事中调控法律风险,事后法律救济。 2.我们尽最大努力,为您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梁保东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梁保东律师网”)
执业律所: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河北石家庄律师梁保东团队(lbdlawyer),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