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总裁等25人被捕
21世纪网是21世纪报系旗下的专业财经新闻网站是老牌传媒劲旅的新锐平台。然而今非昔比,9月3日,21世纪网总裁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相关人员,因涉嫌新闻敲诈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抓获。
9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证实,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沈某、总经理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于9月25日被警方抓获,并称上述人员因涉嫌敲诈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互勾结,迫使200多家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高额“广告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0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依法分别对21世纪网总裁刘冬、副总编周斌,理财周报社发行人夏日、主编罗光辉,21世纪经济报道社湖南负责人夏晓柏等25人批准逮捕。
涉嫌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新闻本以报导求实为己任,是反映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可21世纪网的相关工作人员却拿着手中的“利器”来谋取非法利益,实在是有违新闻网站的本分。今后21世纪网该何去何从,恐怕还得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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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律师,湖南永州人,法学学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电集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深圳律协勤学上进青年律师,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获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办案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