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正常运转,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金融稳定。近日,五大银行不良贷款激增,大有逾越资本充足率红线的危险。对此,不得不提醒:赚钱当无碍,且请法先行!
五大银行不良贷款激增
据报道,截至8月30日,A股16家上市银行中期报告全部披露完成。统计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上半年净利润合计6907.81亿元,远超非银行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之和。不过,上市银行净利增速继续下滑,五大行中交行、工行、建行净利增速降至个位数。另外,五大行不良贷款增加491.77亿元至4235.01亿元,增幅达13%,且不良贷款率均有反弹。
另外,A股上市银行中都有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问题。数据显示,五大行上半年不良贷款规模较年初增加491.7亿元,截至6月30日,不良贷款余额达到4235.01亿元。总体来看,根据银监会数据,上半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新增规模993亿元。据悉,这已是该数据连续12个季度保持上升。从不良贷款率来看,截至6月30日,五大行不良贷款率均有上升,上升了0.02~0.08,仅有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在1%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为9.95%和10.38%,均低于监管要求。而浦发、招行、光大、南京银行、中信资本充足率则低于11%,接近10.05%的监管红线。
公司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是公司对外交往的一般担保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公司拥有足够的现实财产,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带来的交易风险。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保证本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维持公司资本的定,是法律对保证公司的偿债能力,减少因股东有限责任带来交易风险的科学考量。如果某一公司不能遵守法定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那么公司可能会面临规模缩小或直接破产清算的严重后果。
王晓营律师办案心得:公司“老板们”发达的经济头脑往往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相称,这将导致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反目、内战不断。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企业规范公司设置,建立法律防火墙,事先防范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合法解决纠纷,以求损失最低化,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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