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文开齐律师 > 什么是无效婚姻?如何解除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什么是无效婚姻?如何解除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2015-03-23    作者:文开齐律师
导读:一、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么解除?法律上称,无效婚姻为违法婚姻,即夫妻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的视为无效婚姻: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的,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法律上称,无效婚姻为违法婚姻,即夫妻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的视为无效婚姻: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的,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塬则的无效婚姻;

2.近亲属结婚,法律所禁止的;

3.婚前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没有治愈;

4.早婚,双方其中一人或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违反婚姻自主塬则的无效婚姻,即婚姻是有家人或亲人包办及买卖的。

6.未登记结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就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二、出现无效婚姻该如何解除婚姻?

如果经人民检察院或是婚姻登记所明察确实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所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并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係,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双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四、无效婚姻共同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债权、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 文开齐律师办案心得:关注文开齐律师,收听法律知识,学法,懂法,让法与你同行,为你人生道路加道法律保障。

    关注微信“文开齐律师”(微信号q764641285),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文开齐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开齐律师网”)

执业律所: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文开齐律师,收听法律知识,学法,懂法,让法与你同行,为你人生道路加道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