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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怎么分 同居关系解除子女由谁抚养

2015-03-23    作者:庞越律师
导读:很多恋爱中的男女会选择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生活中,两人的财产往往是共同使用,物品也是共同购置。这就会产生同居财产的问题,一旦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怎么分呢?此外,如果还存在子女问题,而同居关系解除子女由谁抚养?专业的婚...

很多恋爱中的男女会选择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生活中,两人的财产往往是共同使用,物品也是共同购置。这就会产生同居财产的问题,一旦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怎么分呢?此外,如果还存在子女问题,而同居关系解除子女由谁抚养?专业的婚姻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怎么分

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同居关系解除子女由谁抚养

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同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同居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资深的婚姻律师在此提醒您:由于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恋爱中的男女在分手解除同居关系后,为了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当事人一定要重视对同居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的收集,避免在同居关系关系解除时处于不利的地位。

  • 庞越律师办案心得: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类案件逐年增多,尤其离婚案件更是与日俱增,这类案件的发生有各种不同的原因,比如双方父母介入过多,又或者双方沟通不良、缺乏彼此的尊重等等,针对种种不同,应分别对待,提供不同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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