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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大雁塔照相被打 涉嫌强迫交易罪

2015-03-23    作者:邵雷雷律师
导读:游客大雁塔照相被打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里,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旅游。旅游当然离不开相机,然而因拍照而打架又是怎么一回事?西安就发生了“照相事件”。拍照被索要千元,不想塑封,游客理论遭打。不少网友表示,“大雁塔照相”几...

游客大雁塔照相被打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里,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旅游。旅游当然离不开相机,然而因拍照而打架又是怎么一回事?西安就发生了“照相事件”。拍照被索要千元,不想塑封,游客理论遭打。不少网友表示,“大雁塔照相”几年前就有。

10月2日,榆林的陈先生和女朋友在大雁塔景区北广场游玩,广场照相的工作人员朱某给推荐了古装拍照。照完后,陈先生和女友第一次筛选后剩下46张照片。在没商议好的情况下,朱某自称打印了46张照片,并要求支付相关费用1380元。发生争执后,朱某将陈先生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扣押,要求其取现金赎回扣押物品。陈先生随即报警。

经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调查,照相馆的行为构成了强迫交易;此外,声称已打印的46张照片并没有洗印,属于敲诈勒索。因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违反《治安处罚法》,朱某近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强迫交易罪的规定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国庆旅游不仅有西安的“照相事件”,各地都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游客的利益遭到很大的侵害,相关部门不去想方设法禁止事件的发生,就像网友吐槽,几年前就有。就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才会造成旅游景点的违法事件不断。游客在遇到同样的问题时也要敢于去理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给小商小贩趁机压榨的机会。

  • 邵雷雷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在办案时要做踏实稳健、思维缜密、雷厉风行;业务上不断更新新知识、提高素质、积累更多丰富的法律经验来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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