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查获超带货币出境
沪港通开通期间,皇岗海关保持打击货币违法进出境高压态势,强化进出境现场监管,打击地下钱庄进行违法货币进出境活动。
近期,皇岗海关查获了多起违规超带货币出境案件。11月12日,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出境大厅查获一名内地旅客超带人民币10万元出境案,该旅客表示其携带人民币是为了到香港开户准备参与沪港通。当日,该关又在皇岗口岸出境大厅查获一香港旅客超带人民币9万元出境。11月13日,该关又在皇岗口岸查获一内地旅客超带人民币10万元出境。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内地旅客超带人民币30万元出境。
11月14日晚22时左右,皇岗海关一举查获三宗旅客超带货币出境案件。在皇岗口岸,关员在出境大厅连续查获两名旅客超带货币出境案件,其中一名内地旅客超带美元2500元、港币62000元、新加坡币18000元。另一名香港旅客超带港币16.1万元出境。在福田口岸,关员查获一名香港旅客超带人民币20万元出境。
严打货币违法进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旅客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限额为2000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旅客携带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入境,应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若需携带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向银行及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证验放。旅客如既不申报又无相关证明,海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进出境人员一般不得携带超过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出境,应由携带人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严格审查其外汇来源及用途,对确有必要的,向银行出具核准文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准文件签发“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和外汇局核准章的“携带证”查验放行。
由于沪港通交易结算货币为人民币,香港市场对人民币及其他货币的需求量增加。各大银行纷纷推出优惠政策吸引内地客户到香港开户,内地旅客才会冒险超额携带。但是,违反法律规定,就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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