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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音乐大奖小苹果加冕 身价更高切勿侵权

2015-03-24    作者:郭帅律师
导读:全美音乐大奖小苹果加冕自神曲《小苹果》被高度传唱以来,一直缺乏的就是一个高贵的身份。如今,有了第42届全美音乐大奖为其加冕,无疑就像为太子戴上皇冠,真正的身价百倍了。11月23日,“筷子兄弟”肖央、王太利在美国洛杉...

全美音乐大奖小苹果加冕

自神曲《小苹果》被高度传唱以来,一直缺乏的就是一个高贵的身份。如今,有了第42届全美音乐大奖为其加冕,无疑就像为太子戴上皇冠,真正的身价百倍了。

11月23日,“筷子兄弟”肖央、王太利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42届全美音乐奖颁奖典礼上演唱《小苹果》。

当日,风靡中国及亚洲的歌曲《小苹果》获得第42届全美音乐“年度国际最佳流行音乐”殊荣,成为首支获得全美音乐奖奖项的华语歌曲。全美音乐奖、格莱美奖和公告牌奖并称美国三大音乐奖,但与其他奖项通过评委评选不同,全美音乐奖由歌迷通过网络投票决出各个奖项的归属。此外,中国歌手张杰获得第42届全美音乐奖的年度国际艺人奖。

录音录像的许可使用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凝结着人类的智慧结晶,产生知识产权,并为作者带来巨大的收益。然而,这种权利必须通过录音录像制品的形式,方能广为的散播,而在散播的过程中,大家,尤其是作者就应注意对自己的权利的保护了。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神曲《小苹果》果然如其歌词所唱“……火火火火火……”。在本来就广为传唱的基础上,如今又获此殊荣。所谓树大招风,对于这么火爆的一首歌曲,如果作者不注意,很容易被人侵权,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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