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什么?“共有产权住房居住满5年后,经批准可以上市转让”、“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承租期满5年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申请购买”。日前,我省公布的《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披露了上述信息。据悉,该《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有产权住房”这个概念就已正式出现,并要求在2014年加大供应。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更透露,“共有产权住房”将先纳入现行的保障房体系管理,此后将由市场主体来供应。
征集意见公租房承租5年后可“租转售”
《条例》提出,承租期满5年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申请购买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居住满5年后,经批准可以上市转让,同等条件下由政府优先回购;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的,交易金额由住房保障对象与地方人民政府或投资人按产权比例分配。
《条例》提出,住房保障对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的,允许上市转让,同等条件下地方人民政府有优先收购权。保障对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足5年需出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回购,禁止上市交易。住房保障对象转让共有产权住房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其中,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的,交易金额由住房保障对象与地方人民政府或投资人按产权比例分配。共有产权人住房出售后,产权由住房保障对象和地方人民政府按份共有。
共有产权住房无疑是进步的体现,但是所得效果是好是坏还不能确定。在生活中,法律问题时有发生,遇到时可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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