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专利问题,拔打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专利律师  >  专利许可  >  专利许可合同纠纷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21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 实施许可的种类。被许可方所获得的对专利的实施权,是独占的、独家的;还是普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2) 实施许可的有效期间和地域范围。专利实施许可的有效期间,可以是专利权的整个有效期间,也可以是专利权有效期间中的一部分。因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有效期间。

对于实施的地域范围,实施许可证的效力可以及于专利权的整个有效地域范围,也可以只及于该地域范围中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如何,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在合同明确约定专利许可证的有效地域范围。

(3)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讲,收取使用费的数额,占使用该专利技术所获利润的10%-20%左右是合理的。

(4)技术改进的继续提供或者反馈。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都有可能对合同有关的技术作出改进,因此在合同中,对技术改进的所有权、使用费和申请专利等问题应作出规定。许可方将其技术提供给被许可方,称为“继续提供”,受方将其技术改进通知供方,称为“技术反馈”。无论是继续提供还是技术反馈,都需约定。

(5)担保和保证条款。供方应当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向被许可人提供技术资料和履行传授技术的义务,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和可靠的;并明确保证提供的专利权是合法有效的。

(6)违约责任。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1、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3)交付与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并按约定提供技术指导。

2、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2)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专利许可合同中的无权处分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债法上的问题,即无权许可合同的效力;二是权利变动方面的问题,即专利许可使用权的善意取得。我国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所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和无权许可人得到授权时,该许可合同无效。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利相关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资深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资深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专利律师推荐

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专利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专利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专利律师为您提供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专利独占许可合同、专利许可证合同、专利许可纠纷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详细介绍。
如果您遇到专利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专利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