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哪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当事人可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备案文件。
二、常见的不予备案的情形
1. 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2. 专利权终止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3. 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
4. 专利(申请)权存在权属纠纷;
5. 实施许可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
6. 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重复备案;
7.专利(申请)权处于中止或保全期间;
8.专利权处于质押期间(质权人同意许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