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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是什么,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492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转让时著作权人处分著作权的一种方式,那著作权转让是指什么?著作权使用许可也是对著作权的一种处分方式,那么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我们讲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转让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是指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

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

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二、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

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转让是什么和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需要十分的谨慎。在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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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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