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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5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转让是将著作财产权进行转让,且转让需要签订合同,那如何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呢?著作权转让还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

合同是指与受让人,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财产权,而不能是人身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名称要求准确无误。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以及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以上就是对如何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以及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转让只能转让财产权,需要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进行登记。不管是合同的签订还是合同的登记,都需要当事人对著作权转让有一定了解,且十分的谨慎,以防产生著作权纠纷。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会在著作权转让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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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版权比较容易发生纠纷,而版权登记证书一般被作为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明,还是比较重要。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补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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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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