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创作中常用的手法。引用他人的作品的条件有哪些?报刊、杂志经常转载他人的作品,会不会构成侵权?转载他人作品的条件有哪些?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介绍。
一、引用他人的作品的条件
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实施条例》行27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例如某人写了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该作者将一部专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案例专著中案例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不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中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不能借引用为名达到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更不能借引用作品而擅自公开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从而侵犯作者的著作发表人身权。
二、转载他人作品的条件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
(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
(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
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最初载登的报纸、期刊的出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引用他人的作品的条件,转载他人作品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引用他人作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就会构成侵权。实践中很多引用人都将原作品进行了包装,这也造成了侵权认定非常艰难。遇到这种情况,先向专业著作权律师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