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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此文章帮助了2929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著作权,但是作品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创作都是作品。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能不能随便传播?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

一、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

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传播人应注明出处。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对新闻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评论,则就超出了纯新闻的界限,不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时事新闻,而是应该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了。

《伯尔尼公约》第2条(8)款明确规定:“本公约得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对新闻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评论,则就超出了纯新闻的界限,不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时事新闻,而是应该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了。

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据上述单纯事实消息的性质,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

二、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我国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由国家机构颁布的法律文件、政府文件、法院判决书等具有立法、司法及行政性质的文件。官方文件颁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它尽可能地公开传播,使公众知晓,此类作品一经公布就进入了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我国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以上就是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实践中,因为时事新闻发生纠纷的案件很多,但是多数主张侵权的人都没办法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这是因为多数人都不清楚对时事新闻的性质。发生著作权纠纷,先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既可以减少因为维权产生的费用,还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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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除发表权外其他三种权利是永久保护的。而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这里需知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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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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