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著作权问题,拔打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著作权律师  >  软件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此文章帮助了155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称软件著作权,由于网络发展迅速,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很多,那么计算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同时,计算软件著作权又该如何保护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作为著作权人来说调查取证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他们在侵权处理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自然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软件著作权流程

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宗旨
专业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著作权律师推荐

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软件著作权相关咨询

软件著作权相关资讯

北京著作权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

软件著作权相关合同

法邦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转让合同签订及代理,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代理等内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