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要承担出版物侵权责任。著作权人可以与侵权的出版者协商赔偿事项,协商不成的,著作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出版物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一、出版物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
二、出版物侵权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依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以上就是出版物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出版物侵权的诉讼时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出版物侵权的,著作权人一般只能证明侵权事实,但是没办法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或者出版者因为侵权获得的利益。这样对著作权人维权非常不利。而且有些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协商赔偿事项用时过长,却没有保留任何证据。导致出版者一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对抗著作权人的追偿权。发生出版物侵害自己的著作权,尽快与专业著作权律师取得联系,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