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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此文章帮助了241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合作作品不同于一般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那么,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归属呢?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又是多久呢?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根据著作权法地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

1、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单独行使的,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其他合作者。

2、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作者享有双重著作权,既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又分别对各自相对独立创作的那部分享有一定限制的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鉴于合作作者的年龄有长幼之别,寿命有长短之分,因而对这类作品创作者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作了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的规定。也即对于合作作品,应以最后一个去世的作者为基准确定保护期。这一做法,也是国际上的通例。世界上很多国家确定合作作品保护期,均以合作作者中最后一个去世者的有生之年为基准,再加上其死亡后若干年。但也有一些国家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死后保护期从合作作者中的一个作者(即第一个去世的作者)死亡时起算。《伯尔尼公约》规定,合作作品作者死后的保护期,应从合作作者中最后去世者去世时算起。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根据这项规定,合作作者对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时,不适用合作作品保护期的一般规定,而应以各部分的作者的有生之年及其死后五十年的方法来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准确判断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才能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方面建议大家多多听取著作权律师的意见。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著作权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我国加入的《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中的相关条款给予著作权刑事、民事、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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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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