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完成即获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那么,作品著作权有必要登记么?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并未改变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虽说作品著作权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但登记了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著作权保护涉及很多问题,假如有需要,还是多多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