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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什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设立

此文章帮助了116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什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得到权利人授权而集中行使权利,那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该如何设立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什么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值得指出,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该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该合同有效期内,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设立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迄今,在我国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并经民政部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家。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什么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设立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著作权集体管理在我国主要是存在于音乐方面,同时音乐方面著作权侵权经常发生,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同时也不利于音乐文化的发展。作为著作权人需要对侵权行为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我们将以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更好的帮您解答疑问,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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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著作权权属划分、许可转让、侵权、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等内容外,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还包括许多其他内容,例如著作权出资、著作权行政处罚、著作权犯罪等。虽然这些问题并不经常发生,但是对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维护自身著作权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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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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