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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对著作权加以限制,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19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法内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不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他们的作品,这就是对著作权的限制。那么,为什么要对著作权加以限制呢?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说,有哪些限制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为什么要对著作权加以限制

在保护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和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防止权利被滥用,妨碍和束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因此,当今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无不对著作权法著作权予以一定的限制。

从广义上讲,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但是人们常讲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

由此可见,对著作权的限制,实际上是一些例外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的限制一节也是就此而规定的。根据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三种方式。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规定了有关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限制条款。

二、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25年;可以延长25年,不超过50年;身份权不受限制。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以上就是关于为什么要对著作权加以限制,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对著作权进行限制,是为了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与侵犯著作权之间的界限好掌握清楚,否则就得不偿失了。建议您遇到此类问题,多多听取专业著作权律师的意见。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自然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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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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