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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案件的管辖法院,著作权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79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和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该向哪一地、哪一级的法院起诉呢?著作权纠纷案件起诉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呢?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

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所至,级别管辖不可能完全适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项又指出:“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这一规定又突出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指定管辖,即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也承担著作权民事案件的第一审责任。

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著作权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著作权纠纷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案件的管辖法院,著作权纠纷的证据有哪些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著作权纠纷诉讼耗时耗力,建议直接委托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代为办理,相信他们会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因著作权侵权、合同等事项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管辖范围的确定与普通民事案件存在一定差异,这为著作权人维权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慎重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能为著作权诉讼当事人有效减少管辖争议、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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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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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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