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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更名新歌声 恶意抢注还是正当维权

此文章帮助了299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好声音更名新歌声

大众网讯:今夏“好声音”的“抢人大战”尚未开始,如今“抢版权大战”已上演数回合,且尘埃落定。7月4日晚10点50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复议裁定,驳回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要求撤销诉前行为保全裁定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这也意味着,由灿星制作并在浙江卫视播出的新节目在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不能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据悉,“好声音”将更名为《2016好声音》于7月15日在浙江卫视开播。

恶意抢注还是正当维权

除了“中国好声音”,近期“非诚勿扰”也因遇到了商标侵权纠纷而不得不改名。其实,很多商标被注册之前已经很有名气,可是由于使用者自己没有注册,被别人注册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损失。为了维护公平,《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因此,比较受欢迎的电视节目也成为了恶意抢注人的首选目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家一定要有产权意识,及时对自己的知名品牌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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