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著作权问题,拔打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著作权律师  >  其他著作权问题  >  网络著作权  >  《余罪》等多部网剧要求被整改,为什么要整改?

《余罪》等多部网剧要求被整改,为什么要整改?

此文章帮助了401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余罪》等多部网剧要求被整改

10月9日消息,近日热门网剧《余罪》在播出平台悄然下架,该剧让成年后的张一山再度红火,自少年出演《家有儿女》之后迎来事业新机。而网友发现,除了《余罪》之外,《灭罪师》《暗黑者2》等多部网剧也一并下架。这是继今年年初《太子妃升职记》《心理罪》《盗墓笔记》《暗黑者1》《灵魂摆渡2》等六大网剧被广电总局下令整改下架后,第二波被勒令下架整改的网剧。年初的力度较大的整治中,悬疑、灵异、探秘题材剧都是下架的“重灾区”,除《太子妃升职记》外,其他几部遭下架的网络剧都在此范围之内。据悉,当时下架的原因为,“涉及血腥暴力、色情粗俗、封建迷信等”而被举报。
二、为什么要整改

近年来网络剧市场的蓬勃发展,整个影视行业有目共睹。刑侦罪案、悬疑推理剧凭借内容题材的受欢迎程度,以及网络平台的优势都为此类网络剧创造了先天条件。然而网络剧“先审后播,自审自播,不审不播”的审查机制一直被认为比电视剧事先审查的制度宽松,审查要求、门槛都要低一些。此番整改,想必也是网络剧向前发展必经的过程。

记得在政治课本上有这样一句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在法治社会,这句话可以改一改。依法治国最主要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制意识同管理者落后的权本位观念之间的矛盾。法者,天下之公器,须敬之。只有当管理者不再迷信权力,而是相信法律,尊重法律,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所要求的效果。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网络著作权更易发生侵权纠纷,权利人应用法律维权。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著作权相关流程

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宗旨
专业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著作权律师推荐

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网络著作权相关资讯

北京著作权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

网络著作权相关合同

法邦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著作权法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网络版权如何保护等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网络著作权相关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