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影星夏梦去世
新浪娱乐讯:11月3日凌晨,一代传奇影星夏梦去世,享年83岁。夏梦1933年出生于上海一个文艺之家,原名杨濛,夏梦这个艺名灵感源自莎翁的《仲夏夜之梦》,映衬了一代美人的气质。夏梦曾出演《绝代佳人》、《似水流年》等佳作,主演过近40部电影,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都曾接见她。她是金庸的梦中情人,也是小龙女的原型。金庸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斯人已去,但音容笑貌犹在,身为一个表演艺术家,能够如此被大众喜爱,夏梦也是一位传奇人物了。
她享有哪些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权利,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利是民法领域中著作权的一种,是民法中对于表演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确认。
具体说来,表演者权利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们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被许可人使用原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表演,还应当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其中,第(一)(二)条为表演者的身份权利,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但(三)-(六)条为表演者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夏梦的很多作品其实早已超过法律的保护期限,但观众和媒体对她的喜爱却丝毫不减,虽然人的生命是有长度的,但像夏梦一样的表演艺术家的作品是可以永远流传的。对表演者享有的权利就为您介绍这么多,好的艺术作品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您的权利正在受威胁,欢迎通过专业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