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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哪些条件,侵犯著作权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600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我国现在在各方面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但是著作权侵权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严重甚至构成犯罪。那么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哪些条件呢?侵犯著作权罪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哪些条件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项权利既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著作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是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著作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法律调整,但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音像市场不断繁荣,出版活动也十分活跃。与此同时,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也越来越猖撅,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因此,本条将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条规定的营利为目的,主要是区别于其他目的,如有些教学科研一单位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之用;有些个人复制了音像制品或计算机某一程序是供个人观赏、学习、使用,没有将其作为商品进入商品的流通领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本条规定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本条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具体规定为以下四种情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著作权人”,是指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复制行为未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是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作品”,是指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依据其与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出版合同而享有独家出版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录音录像制作者,通过对原著作品编辑加工,以声音图像直观感性的形式把抽象的原著作品再现出来,对再现出来的作品形式享有专有出版权。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发行”,是指通过批发、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实质上是一种非法出版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指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临摹他人的画,署上他人的名,假冒他人的画出售;二是以自己的画,署上名画家的名,假冒他人的画出售;三是把他人的画,署上名画家的名,假冒名画家的画出售,从中牟利。

3、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如何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哪些条件以及侵犯著作权罪如何处罚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失。对于著作权侵权问题,还涉及到赔偿问题等,因此过程较为复杂。在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专业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地建议以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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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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