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定制场景被指涉嫌侵权
近日大热的贺岁剧《私人定制》其中的云朵场景被指侵权威尼斯双年展作品《浮云》。《浮云》是由中国知名雕塑家蔡志松创作,曾在第54届威尼斯国际艺术双年展上展出。这件作品将会被安置在中国馆入口处,作品采用特别技术飘浮于低空,可随温度、日照、晴、雨等天气变化自动升降,观众可在云朵间自由穿行,感受到一种空灵与禅意。
蔡志松说,很多朋友在看过《私人定制》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他询问是不是与冯小刚合作了,因为电影中出现了和自己曾在2011年威尼斯双年展上展出的作品《浮云》非常相似的场景装置。
蔡志松独家回应“抄袭”一说:“相对于‘抄袭’而言,我更愿意将这个现象定义为‘模仿’,因为艺术本身不是数学公式,很多抄袭行为不好界定。而且很多时候对我作品的借鉴也会让我感到高兴,因为这是也是一种认可。而且纯艺术领域的创作基本特征就是在时代前沿,大众很难接触到,基本都是通过其他途径被大众感知。”
版权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著作权法的48条:“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维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第25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