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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行使翻译权,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此文章帮助了89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翻译权属于著作权人,但是著作权法规定了几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翻译其作品的情形。这时候怎样行使翻译权?已经完成的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这些问题,本文将进行详细解答。

一、怎样行使翻译权

翻译,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翻译权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如果翻译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翻译人不仅需要获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翻译他人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四)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二、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翻译人享有。

翻译人在行使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是指翻译人应在翻译作品中指名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以上就是怎样行使翻译权,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著作权人行使翻译权,一般都是通过许可使用的方式,这时候很少会出现侵权纠纷。但是有些行为人为了谋取暴利,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自行翻译著作权人作品。著作权人发现这种行为的,可以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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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除发表权外其他三种权利是永久保护的。而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这里需知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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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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