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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怎么办,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此文章帮助了40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在关于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的约定不明的时候,有怎样的处理办法呢?需要进行哪些必备的步骤呢?著作权中还涉及一些内容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怎么办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行为。但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合理使用都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如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则不能对该作者的作品进行合理使用:

1、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2、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以上就是有关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时的解决办法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著作权只有合理使用、不侵害他人利益,才能保证个人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在许可使用中约定不明易发生纠纷,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的律师,听听他们的意见,能够更快速的帮您维权。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如合理使用。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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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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