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表演他人作品会不会构成侵权?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需要付酬吗?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其中,表演者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需要付酬吗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那么,该表演是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理解这一规定时应注意三点:
(1)表演的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表演的是他人还没有发表的作品,就应当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2)表演应当是免费的。这里所说的免费表演是指非营利性的表演,既不向观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目前社会上经常有一些“义演”活动,对于这些“义演”活动是否属于免费表演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学生在假期里自行组织下乡,进行“义演”,开展普法活动,这种“义演”属于免费表演。其他的比如为“希望工程”募集捐款,为受灾地区募集赈灾款项等活动,虽然这些“义演”可能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但由于它是向观众收费的,因此不属于免费表演。
(3)免费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需要付酬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表演者行使表演权有权获得报酬,表演者表演他人作品也需要向他人支付报酬。在这过程中,因为涉及多方当事人,常常发生纠纷,而且解决起来非常麻烦。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律师经验丰富,熟悉法律程序,一定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