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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有哪些,作品的登记机关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87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权利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有哪些?作品要向正确的登记机关申请才能保证登记的成功,那么,作品的登记机关包括哪些?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列举。

一、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1、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目的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

主要是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作品的登记机关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品登记手续: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在办理作品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有关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以及作品的登记机关的具体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向哪个机关申请才能保证自己的登记有效,这关系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建议您可以咨询有关的律师,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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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除发表权外其他三种权利是永久保护的。而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这里需知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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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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