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著作权人往往面对侵权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也不知道侵犯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错过追偿良机。在此我们将为您介绍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以及侵犯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
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的管辖分: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所至,级别管辖不可能完全适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项又指出:“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这一规定又突出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指定管辖,即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也承担著作权民事案件的第一审责任。
二、侵犯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以上就是对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和侵犯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侵犯著作权行为非常普遍,作为著作权人需要维护自己权益,调查取证,计算损害赔偿以及其他一些后续事项,比较的复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们的事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