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允许企业之间相互借贷
一、借条的特殊时效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2、长期诉讼时...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为什么不允许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