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刑事专题 > 职务犯罪专题 > 贪污犯罪专题 > 

判刑后重新判期限

找专业刑事律师

判刑后重新判期限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
遇到刑事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刑事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判刑后重新判期限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刑事专题分类

 
 
 
 
 
 
 
 
 
 

热门判刑后重新判期限知识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一、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有何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一、贪污罪是身份犯吗贪污罪属身份犯,即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
一、贪污罪既遂的判定标准《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判刑后重新判期限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