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一、女职工在孕期不得从事劳动1、作业场所空气含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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