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婚姻法规专题 > 常用婚姻法规专题 > 

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

找专业婚姻律师

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发[1996]4号【颁布时间】 1996-02-05【实施时间】 1996-02-05【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91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常用婚姻法规专题

热门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知识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发[1996]4号【颁布时间】 1996-02-05【实施时间】 1996-02-05【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发[1993]32号【颁布时间】 1993-11-03【实施时间】 1993-11-03【效力属性】 有效【正...
2014年新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它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婚姻、离不开家庭,而且一个完整的家庭也不能没有孩子。为维持幸福的家庭生活,男男女女们有需要每天汲汲营营,...
一、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