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找哪个部门
2003年4月通过并于2004年1月开始试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由此可知,现行规定比原来的规定对工伤的认定更为宽松,...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找哪个部门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