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专题 > 保护监察专题 > 女工、未成年保护专题 > 

南京市女职工退休年龄

找专业劳动律师

南京市女职工退休年龄
一、女职工在孕期不得从事的劳动(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南京市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劳动专题分类

 
 
 
 
 
 
 
 
 
 

热门南京市女职工退休年龄知识

一、女职工在孕期不得从事的劳动(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一、什么是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哪些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去做(1)《生产...
一、女工“三期”是什么“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时期。二、女工“三期”期间工资发放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
一、禁止招用童工的情况有哪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体和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是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
一、哺乳假规定放多长时间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南京市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