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专题 > 保护监察专题 > 女工、未成年保护专题 > 

河南省生育二胎产假

找专业劳动律师

河南省生育二胎产假
一、国家禁止童工的规定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但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政府通俗读物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河南省生育二胎产假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劳动专题分类

 
 
 
 
 
 
 
 
 
 

热门河南省生育二胎产假知识

一、国家禁止童工的规定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
一、什么是性骚扰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征的民事侵权行为,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它是以对方非自愿的语言、文字、...
女职工应当享有的流产后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产假期很容易被混淆,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也认为只有正常生育才能享受产假待...
 我国法律针对未成年工(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生理特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分配及工作性质等方面所进行的区别于成年工特...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河南省生育二胎产假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