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探望权专题 >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权

找专业婚姻律师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权
一、什么是子女探望权? 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权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探望权专题

热门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权知识

父母离婚后,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这些都是需要处理协调好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在离婚协...
一、探望权的执行原则是什么探望权与直接抚养权相对,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夫妻离婚后,基于婚姻关系的各种身...
一、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相互制约吗在中国目前的环境条件下,出现了大量的你不给孩子抚养费,我就不协助你行使探望权,反之,你不...
一、法院一般怎么判决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
一、探望权的内容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权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