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探望权专题 > 

探望权中止

找专业婚姻律师

探望权中止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亲权的一种,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探望权中止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探望权专题

热门探望权中止知识

夫妻离婚,可以把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不能分割的是孩子;也许夫妻关系可以破裂,但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永远不能破裂的。离婚诉讼...
一、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权利主体...
一、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在探望权制度的设立上,我国采用的是协议优先的原则,离异的双方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确定探望...
探视子女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非...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什么情况下可以...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探望权中止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