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刑法末成年人之规定
【颁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 法工委复字[2002]12号【颁布时间】 2002-07-24【实施时间】 2002-07-24【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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