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债务专题 > 债的担保专题 > 其他债务担保专题 > 

股权质押反担保

找专业债务律师

股权质押反担保
一.债权申报的时间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
遇到债务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债务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股权质押反担保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债务专题分类

 
 
 
 
 
 
 
 
 
 

热门其他债务担保专题

热门股权质押反担保知识

一.债权申报的时间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
一、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
一、境内机构对外担保包括哪些?1997年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组织对外...
在实践中,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会进行协商...
一、什么是民法上的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股权质押反担保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