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规定
【颁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639号【颁布时间】2009-11-18【实施时间】2009-11-18 【效力属性】有效【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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