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刑事辨护专题 > 职务犯罪专题 > 贪污犯罪专题 > 

304临床部假冒身份

找专业刑事辨护律师

304临床部假冒身份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
遇到刑事辨护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刑事辨护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304临床部假冒身份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刑事辨护专题分类

 
 
 
 
 
 
 
 
 
 

热门304临床部假冒身份知识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一、如何区分是否构成贪污罪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
一、贪污挪用犯罪案件证据如何收集在侦查贪污挪用犯罪案件中,及时收集书证对准确指控犯罪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一对一”的贿...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不同?一、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
一、挪用公款罪与拆借资金区别一般拆借只是违法违纪,但情节严重的可以上升为犯罪。1、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原定用于某方面的...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304临床部假冒身份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