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签订专题 > 要约与承诺专题 >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指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指
一、如何确定要约生效的时间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承诺的生效是指承诺所产生的法律约束...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指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要约与承诺专题

热门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指知识

一、如何确定要约生效的时间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
一、如何撤回一个已发出的要约如果没有“在一指定时间要约是有效的”这样强制性的规定,通常要约可以在承诺前任何时候撤回。在有...
一、什么是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但却迟到的,对这...
一、承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效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 约没有确定...
一、承诺生效的时间如何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亦于此时开始享有合同权利、承担。承诺生效的时间又与合同...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是指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