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探望权专题 > 

离婚后不探望儿女一方的心态

找专业婚姻律师

离婚后不探望儿女一方的心态
一、探望权是什么?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离婚后不探望儿女一方的心态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探望权专题

热门离婚后不探望儿女一方的心态知识

很多夫妻因为离婚之事反目成仇,恨不得一辈子不要再往来,然而子女的探望问题却无形中成为一条纽带始终联系着两人。虽然父母探望...
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与交往的权利。探望...
一、什么是对子女的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
一、探望权有哪些特点一是执行标的模糊。就执行标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规定:强制执行...
一、探望权如何行使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离婚后不探望儿女一方的心态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