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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生效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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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生效和撤回
一、何为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从该条的规定来看,要约邀请的意义被限制在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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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接受或还盘。它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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