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期间一方对外借款
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执行困境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07]19号文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婚姻关系存期间一方对外借款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