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涉外婚姻专题 > 其他涉外婚姻问题专题 > 

香港离婚公证

找专业婚姻律师

香港离婚公证
1. 离婚登记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二款规定,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此类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香港离婚公证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香港离婚公证知识

此类离婚并无涉外因素,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港、澳、台或者华侨在我国内地离婚的,应当我国法律规定,...
一、涉外华侨怎么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华侨婚姻的结婚,如当地有关当局为此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该婚姻...
一、涉外结婚的法律要求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
一、涉外结婚登记具备哪些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
一、婚姻法对结婚的规定(一)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香港离婚公证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